区委的领导。本会每年的常委专题协商会都邀请区委领导出席,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提出要求;平时工作中,主动向区委汇报民主监督工作情况,始终把政协的民主监督工作置于区委的正确领导之下。
二是加强同区有关部门的联系。每年我们都邀请区委办、政府办和区各综合部门领导就政协民主监督工作举行座谈,加强工作联系,征求对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各专门委员会每年定期与相关部门联系、交流、商讨工作,逐步使这种联系变成双方自觉的行动。
三是要注意发挥政协的整体功能。在协商讨论、制定工作计划、开展调研视察、提出提案和建议案、组织重要活动中,都充分考虑如何体现和突出民主监督的特色,有意识地加重民主监督的分量,加大民主监督的力度。
四是注意突出重点。我们坚持既积极工作又量力而行的原则,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紧紧抓住那些事关全局、党和政府亟待解决的、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国家大政方针和本地区重大战略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通过民主监督的方式,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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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进问题的解决、工作的实施、目标的实现。五是注意把握好监督的“度”。准确把握政协民主监督在整个国家监督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运用政协民主监督的基本方式深入调研摸清情况,多提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而不是“直接督办”,始终坚持“献策而不决策、出力而不包办、尽职而不越位、帮忙而不添乱、切实而不表面”。四、完善制度,提高素质,夯实政协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的基础
(一)加强政协章程学习,坚持按章程开展工作。全国政协十届二次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修正案》。本会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学习贯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通知》,要求各级政协组织、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广大政协委员认真学习贯彻在全去广泛开展了一次人民政协理论、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了全区政协工作的发展。章程颁布后,本会除组织机关干部和部分政协委员参加市政协组织的各种学习贯彻章程活动外,还通过组织集中学习、宣讲辅导、座谈交流等形式加以推动,使学习生动活泼、富有成效。通过学习,政协机关干部理论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政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我们按照“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原则,对有关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如坚持“三会一课”及民主生活会制度,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使政协工作有章可循;坚持主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