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务必注重“四个结合”朱卫兵r
“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对人民负责。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充分认识搞好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这是温家宝总理对高度认识安全生产工作最新的诠释,也是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最高的要求。如何把总理的指示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在安全生产监管过程中,务必从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工作方法,工作机制四个环节上注重好“四个结合”,才能确保安全生产标本兼治,长治久安。r
一是注重安全生产监管与落实科学发展相结合r
安全生产是指不威胁人的生命财产的生产经营活动,安全生产监管就是为了落实生产安全这一目标而采取相应的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对各类生产企业实施的监督管理活动。科学发展是指坚持以人为本,实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显而易见,从两者的定义上看,安全生产是科学发展的前提条件,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和根本要求。抓好安全生产也就是落实科学发展的具体要求。r
因此,在现实工作中,我们要高度统一思想认识,坚持把安全生产监管与科学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当前最主要的是必须破除诸多错误和偏激的论断,解决好对加强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这些论断其主体不仅包括某些企业,生产经营者,甚至还包括了某些政府领导和社会团体等,的确值得警惕。一种是“障碍发展论”。他们认为发展是兴国的第一要务,要发展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没有血的代价何来快速的发展?不安全的生产对中国这样一个大国来说只是屈指小数,不足以恐惧。而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监管,势必会在某些行业,领域障碍其发展,这是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不智之举。另一种是“破坏经济环境论”。这主要是某些地方领导一味追求经济GDP千方百计招商引资抓发展,不论企业安全与否,只求为官一任时的短期政绩,于地方长远利益而不顾,于人民的生命财产而不顾。特别是某些地方(像工业园一类)还禁止安监部门到企业执法,硬说是扰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环境,可笑之余必然是可悲的结局。第三种是“企业自主监管论”。主要是一些高危行业的管理者认为,安全生产是我们企业内部之事,无需你政府插手,甚至还有政企不分之嫌,他们说:劳动者自愿来务工,即使有什么安全事故,我们也是按法律规定赔偿,政府监管不是多此一举吗?这纯是逃避责任的诡辩。三种谬论,完全是把安全生产与科学发展剥离开来,违背事物发展的自然规律,违背“以人为本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