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方案,由项目总监审核批准后执行。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的具体范围包括: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以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在杭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还应按照文件要求,注意控制重点,按其要求完善相关安全监理细则。
3、各项目监理部应把编制完成的深基坑、高大模板、30m以上高空作业、爆破、拆除、深水作业、施工安全难度较大的吊装等工程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提交给公司专家组论证审查和企业技术负责人核准,并据专家组和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意见完善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再由总监签字批准。
4、各项目监理部应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要求,并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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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署审查意见,具体审查内容如下:⑴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⑵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高空作业、深水
作业、拆除、爆破等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安全生产专项方案是否符合规范、标准、规定等的要求;
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中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范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⑷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安全要求;⑸施工现场布置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5、各项目监理部应严格执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0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对施工单位(包括总包、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审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规章制度。具体要求如下:⑴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⑵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⑶审查项目经理、分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资格,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及专业的配备是否满足招标文件及有关规定要求;⑷审核特殊工种人员(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机操工、爆破工等),是否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进行了年检,目前是否合法有效;⑸审查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是否符合《建筑机械施工安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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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规程》(JGJ332001)的要求;⑹审核施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