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会计从业财经法规考点分析及
讲义二
第二章会计管理的法律制度重点与难点1.会计工作管理体制。2.《会计法》关于会计机构的规定。3.《会计法》关于会计人员的规定。4.代理记账的基本要求。考核内容一、会计工作管理体制《会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可见,财政部门是我国会计工作的主管机关,其具体分工与职责权限的划分如下:一财政部门管理会计工作会计工作应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其具体分工如下:1国务院财政部门主管全国的会计工作。2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会计人员准入、上岗培训、继续教育、技术职称管理等。3业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政府管理部门在监管会计工作中的作用。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证券监管、保险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监督检查。二会计制度的制定权限1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务院财政部门有权根据管理会计工作的需要,制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具有的基本特征:第一,会计制度所规定的基本原则是统一的,即应当符合《会计法》的规定。第二,会计制度的制定主体是法定的,即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第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是在全国范围内实施的,凡设在中国境内的各单位,都必须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主要包括:①会计核算制度。②会计工作管理制度。⑧会计机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④会计监督制度。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制定原则有:①以国家的财政经济政策、法规和制度为依据。②既具有中国特色又充分考虑国际惯例。③系统性原则。④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⑤满足经济管理需要与经济性相结合原则。2国务院其他部门制定各行业特殊要求的补充规定。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制定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补充规定,并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f3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军队实施的具体办法。根据《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军队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具体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制定,报国务院财政部门备案。二、关于设置会计机构的规定一会计机构设置的基本要求根据《会计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各单位应该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