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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谈反腐倡廉
近几年,我国对腐败问题的重视程度达到了新的高峰,反腐倡廉重新频繁地出现在人民的眼前,作为大学生,我们应该如何看待反腐倡廉呢?
一、腐败问题的讨论
在反腐败问题上已形成了一个共识,即应该从源头、从本源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土壤,但对于什么是本源却非常模糊。很多人将我国目前的腐败看成是制度的腐败,但制度的不完善并不一定是制度本身的问题,它本身就是一个需要解释的社会问题。马克思的反腐败理论马克思生活在自由资本主义发展时代,这是包括腐败等各种弊端充分暴露的时代。马克思通过剥离缠绕在资本主义这一枝条中的各种蔓藤,寻找引起弊端的根源,进而克服由此带来的社会和大众的种种不适。正是在这样的寻究中,马克思发现国家作为阶级冲突的产物,本应“是该时代的整个市民社会获得集中表现的形式”,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它日益成为游离于社会之外、高居于社会之上的异己力量,使得腐败成为政权中一种不可避免的现象。因此,马克思认为克服腐败的直接有效手段就是国家回归社会,“社会把国家政权重新收回,把它从统治社会、压制社会的力量变成社会本身的生命力”。越是在社会风气败坏的时期,人们越看不到自身的问题,越寄希望于制度建设,制度条文的出台速度也就越快,但这些条文大都停留在书面形式上,并不能真正成为一种制度。这实际上是一种恶性循环:由于社会风气败坏、腐败问题突出而导致制度的漏洞越来越多,因而迫使政府出台一系列堵漏措施,但由于没有触及问题的本质,这些增加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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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环节并不能按其设计者的意愿发挥作用,相反每一个环节都会由于“人的问题”而出现问题,导致腐败的泛滥及社会风气进一步恶化,而这又提供了完善制度的“理由”。因此,当制度创新成为时髦用语的时候,应该分析这种思维产生的社会背景,应该问一下所谓的“制度漏洞”是腐败问题的原因还是其结果。只有跳出了就制度论制度的思维框架,问题的本质才会显现。堵漏措施发挥不了作用,人们又将希望完全寄托于西方的政治制度,以为建立起这种制度问题就能解决,但这难道不是同一种思维方式的延续?前者发挥不了作用,后者同样也难以起作用。脱离“治之本”而谈“治之法”,把制度孤立起来而谈所谓的制度建设,极容易将制度器物化,陷入“某种制度决定论”的泥潭。子曰:“政者,正也。”政治的本质在于“正”,监督出于“正”,制衡出于“正”,这才是真正的政治。如果监督出于私利,制衡出于私利,即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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