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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办2012年3季度创维经销政策协议
甲方: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通化办乙方: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建厂商双赢的原则经认真协商厂商共赢3季度,双方愿意在2012年3季度经营创维系列产品方面达成如下协议一、确认2012年度销售从2012年10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合作关系。二、双方签定3季度经销目标回款额为三、双方预定月经销回款额为月份2012年3季度目标回款万元工程机返利当单双方协商确定。四、甲方按办事处制定开单价供给乙方产品要求乙方按办事处每周价格指导书指定零售挂价销售低于开单价销售的产品不给予单台销售补利。五、返利政策:1、月度返利:每月月初甲方办事处制定月度回款任务通知到乙方,并签定月度协议书,乙方完成既定的月度任务,追加后甲方给予月度奖励。2、季度规模返利:季度结束后乙方帐面无欠款完成双方签定的目标回款任务80及以上励季度返利,完成目标任务100奖励奖的月度返利,甲方次月兑现,乙方回款时扣除工程机和特价机金额10月11月12月季度合计万元。
的季度返利,季度返利额以全部回款额减工程
机和特价机销售作为基数来计算季度规模返利。在季度度末乙方未完成双方签定的季度回款任务,将不享受季度规模返利,季度规模返利每季度结算一次由甲方在3季度结束后的2个月内以折扣方式兑现。3、特别返利如在三季度内举行客户会,会员客户套餐提货政策不享受月度追加返利,可享受季度规模返利。六、本协议作为《2012年度创维客户厂商合约书》的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备注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盖章生效。甲方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通化办委托代理人合同章签定日期乙方委托代理人合同章签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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