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车辆管理制度(试行)
为规范集团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降低维修与运行费用,充分发挥车辆的服务特性,特制订本制度。一、车辆管理范围:1、集团公司综合办公室管理的车辆、配置给高管自驾使用的车辆由集团综合办负责管理;2、配置给各业务部门公务用车(有专职或无专职驾驶员),由使用部门按车辆管理制度规定负责派车,但车辆的维护、保养、年检、安检等统一由综合办负责。3、集团公司所在地以外的区域子公司,配置的公务用车参照本制度执行。4、享受车补自购车辆,不列入统一管理范围。二、车辆管理部门职责:1、负责日常车辆的调度安排,日常维护和维修,保证其正常使用;2、负责车辆的油耗、里程、维修费用的统计,以及费用的审核和报批;3、负责车辆的年审、保险、以及转过户等工作;4、负责车辆使用安全以及使用过程的监督,驾驶员考核和管理。三、集团及各子公司除配置给个人自驾使用的公务用车,车辆均实行定车定人的办法,强化管理责任。四、用车管理:
f(一)以下情况可以申请派车:1、接送重要的客人;2、高层管理人员因公用车;3、财务部存取较大数额的款项;4、路途较远、所去办事单位和部门较多、乘坐公交车不方便的业务需要。5、采购数量较多、体积较大的物品;6、紧急业务需要。(二)申请安排用车程序1、公务用车需提前向综合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线上用车申请单,由部门负责人、综合办负责人签批后,由驾驶员按申请路线出车。2、若多个用车人同时申请用车,综合办根据用车的“轻、重、缓、急”进行统筹安排,任何人不得因无公车使用而延误工作。3、紧急情况派车由使用部门负责人电话沟通,综合办视情况安排,但事后应及时完善派车单手续。4、配置给业务部门使用的公务车辆,日常使用、派车由车辆隶属部门负责人安排,但须按规定每次填写出车登记单,作为费用核算的依据。五、车辆维护保养管理:1、车辆维护保养应到指定的维修厂定点维护保养(包括4S店),履行完报账手续后交财务统一转账。定点维修厂家须经综合办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确认后备案。
f2、车辆需要正常定期维护或需要故障维修时,由驾驶员按规定内容填写线上《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综合办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签批后,方可进行。综合办应建立公务车辆维护保养记录,与《车辆维护保养申请》一并作为财务审计的依据。3、车辆在保养、维修过程中,驾驶员应在现场监督,如需更换零部件或超出申请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