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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土墙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一、基坑开挖1、开挖前,对开挖区域内的地下管线及文物进行详细调查,并在开挖前,对地下管线做出相应的防护措施。发现文物要及时向项目部和当地文物主管部门汇报。2、开挖基坑时,如对临近建(构)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3、挖掘机等机械在坑顶进行挖基出土作业时,机身距坑边的安全距离应视基坑深度、坡度、土质情况而定。一般应不小于10m,堆放材料及机具时距坑边应不小于10m。4、采用桅杆吊斗或皮带运输机出土时,应检查吊斗绳索、挂钩、机具等是否完好牢固。吊斗升降时,坑内作业人员应躲在吊斗升降移动范围以外。吊斗不使用时,应及时摘下,不得悬挂。5、在水中挖基,应备有便于出入基坑的爬梯等安全设施。6、开挖中,当坑沿顶面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有涌水、涌砂影响基坑边坡稳定时,应立即加固防护,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作业,否则立即撤出人员和设备。7、基坑需机械抽排水开挖时,须配备足够的抽排水设备,抽水机及管路等要安放牢靠。8、小型桥涵施工,如不能保证车辆通行时,应事先修好便道或便桥(涵),并在修建桥涵的公路两端设置“禁止通行”的标志。
f9、基坑开挖如在老路面边侧,在施工时,须在基坑两端设置前方施工、车辆慢行的标志。夜间还需在开挖处设置反光标志。基坑开挖深度大于1m时,在基坑四周设置坚固的围栏,围栏高度15米,横杆间距不大于025米,以防止出现坠坡现象。
10、人工修整基底时,施工人员须佩戴安全帽,并注意开挖破面的稳定性。人工在基底修整,坑边严禁机械作业。
11、基坑开挖需要爆破,应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GB672286)办理。
12、挖基工程所设置的各种围堰和基坑支撑,其结构必须坚固牢靠。基础施工过程中,挖土、吊运、浇筑混凝土等作业,严禁碰撞支撑,并不得在支撑上放置重物。施工中发现围堰、支撑有松动、变形等情况时,应及时加固,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撤出。
13、基坑较深时,四周应悬挂人员上下扶梯或开辟专门上下通道。严禁施工人员蹦跳或攀沿支撑物上下。
14、基坑支撑拆除时,应在施工负责人的指导下进行。拆除支撑应与基坑回填相互配合进行。有引起坑壁坍塌危险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15、在围堰作业时,遇有洪水或流冰,应及时撤出作业人员。二、挡土墙砌筑安全要求1、在深度超过15m砌筑基础时,应检查槽帮有无裂缝、水浸或塌方的危险隐患。送料、砂浆要设有沟槽,严禁向下猛倒和抛掷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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