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严重缺水,交通不便,受地质灾害和洪灾等威胁或对风景名胜、文物古迹、矿产资源等构成影响的村庄。村庄迁并应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对于该类迁并型村庄除危房的维修外,应停止一切基础设施、建筑物的新建和改扩建。4城镇郊型:在城镇规划区内的村庄和集镇纳入城镇统筹规划;临近城镇而不在其规划区内的村庄和集镇应依据城镇规划要求和产业发展需要,可通过政策扶持,运用市场机制,实行综合开发,逐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8、重视住房建设用地规划1住房建设用地选址应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具有适宜的安全卫生条件和建设条件,避开洪水淹没、风口、滑坡、泥石流、地震断裂带等自然灾害影响地段;避开自然保护区、地下采空区、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以及文物埋藏区。同时,住房建设用地应布置在大气污染源的常年最小风向频率的下风侧以及水污染源的上游;与生产劳动地点联系方便,又不相互干扰;位于丘陵和山区时,应优先选用向阳坡和通风良好的地段。
f2住房建设用地应按照村镇用地布局的要求,综合考虑相邻用地的功能、道路交通等因素进行规划;根据不同的住户需求和住房类型,宜相对集中布置。3住房的布置应根据气候、用地条件和使用要求,确定建筑的标准、类型、层数、朝向、间距、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和空间环境,同时应符合所在省区市规定的住房用地面积标准和容积率指标,以及朝向和日照间距系数并满足自然通风要求。9、坚持集约节约用地原则。村镇建设用地规模应根据人口规模和相关标准,结合当地土地资源合理确定,杜绝不切实际的超前规划;规划空间布局要严格贯彻节约用地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原则,严禁超标占地;用地布局要紧凑,在建筑群组合中,要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充分利用村镇中废弃闲置土地;在符合卫生、安全的条件下,严格控制宅基地,因地制宜地适当缩小建筑间距,提高建筑密度。10、突出乡土风情、地方特色和民族特色1充分保护和利用所在地区的山水资源。山区农村可充分利用地形起伏变化的特点,采取灵活布局方式,形成独特景观。滨水农村可充分利用河流、坑塘、水渠及其岸线,通过规划手段形成独特的滨水景观,使农村与水环境和谐共生。2历史文化遗存丰厚的农村,应对历史文化底蕴作出评估,提出对有价值的民居、街巷、历史遗迹的保护原则和措施。要特别重视保护整体历史环境和传统风貌。3对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要重视保护特色民居、民俗风情和特色文化,并通过规划整合,形成特色鲜明的民族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