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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质量合格标准判断产品合格与否,必须要有一个判定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标准。符合这个标准,就是合格产品,不符合这个标准,便是不合格产品。
《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了判定产品质量合格与否的标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产品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格的危险,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是产品须“具备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三是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也就是说,只要产品质量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存在着不合理的危险性,或者产品不具备基本使用性能,或者不符合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质量作出的明示承诺,具备上述三种条件之一者,就可判定质量不合格,其产品就是不合格产品。
1质量目标
最高管理者要确保在公司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量目标,并
对实现公司的质量目标进行管理策划。
11职责
最高管理者(总经理)负责组织策划。
12要求
最高管理者(总经理)要确保在公司的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建立质
量目标,并在相关职能和层次上得到体现:
a)在质量方针所提供的框架内展开;
b)质量目标包括满足产品要求的内容;
c)包括满足顾客要求、服务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
d)包括对持续改进的承诺;
e)质量目标应具有可测量性,并与质量方针保持一致;
f)质量目标应具有可实现性,并按年度监视测量。
13质量目标的制定
fa)管理者代表负责组织制定公司的质量目标;b)最高管理者(总经理)应采用各种方式在公司内部进行沟通,使全体员工都能充分理解、掌握公司质量目标的内涵,并能为实现质量目标作出贡献;c)各生产单位和职能部门要依据公司质量目标建立各自的质量目标,做到层层分解,层层落实。d)本公司的质量目标:质量事故为零,产品一次交检合格率98%合同履约率100顾客满意度97,三年内每年提高05。14质量目标的发布质量目标制定后,最高管理者(总经理)批准发布。15质量目标的考核公司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的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在年终进行总结,评价质量目标的实施情况(含实施有效性评价、取得的成绩、薄弱环节等,对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书面形式报管理部,供主管领导考核评价。主管领导在年终对所辖部门的质量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在管理评审时,管理者代表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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