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违章指挥伤亡事故发生,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特点,制订本制度,并于2017年3月1日起执行。
一、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励制度
(一)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总评分获得达标等级的,项目部给予经济奖励。1.在项目部季度安全生产检查中,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奖励1000元;2、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奖励1500元;(三)在项目部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著成绩的各级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安全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项目部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经济奖励。1一等奖,奖励500元;2二等奖,奖励300元;3三等奖,奖励200元。在安全生产中及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特殊贡献的人员,项目部给予表彰并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四)员工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实施而取得显著效果的,项目部给予其经济奖励。1.一等奖,奖励300元;2.二等奖,奖励200元;3.三等奖,奖励100元。4.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奖励100元,以资鼓励。(五)对被省、市评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称号的工地,项目部给予奖励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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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六)各班组在各级安全检查、评分中获得优良成绩的,项目部给予奖励500元。
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罚制度
(一)基本规定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未扣好下颚帽系,禁止穿拖鞋或赤脚、赤膊作业,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区域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100元人次,管理人员每人处罚300元。2.新进场人员必须到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办理个人信息登记,递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特种作业人员递交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进行查验并交复印件一份。未经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即上岗作业的(以教育登记卡及安全技术交底签字为依据),处罚50元人,并承担因此而受到总承包部、监理单位处罚的罚款。3电工、电焊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安拆、操作人员)、架子工(含其他登高架设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200元人。4.龙门吊、空气压缩机安装完毕,无自检合格报告、无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