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国务院工作方案
篇一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家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
方案的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
20XX年5月19日
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
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既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打通投资项目开
f工前“最后一公里”、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的重要举措。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的工作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清理规范的范围和原则一范围。
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是投资项目申请报告核准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之后、开工建设之前由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向项目单位作出的行政审批事项。此次纳入清理规范的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共计65项。
二原则。
一是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未列入国务院决定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的一律取消审批。二是虽有法律法规依据但已没有必要保留的要通过修法取消审批。
三是审批机关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或者能够通
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取消审批。四是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加大优化整合力度。由同一部门实施的管理内容相近或者属于同一办理阶段的多个审批事项应整合为一个审批事项。属于同一层级地方政府办理的事项应通过统一平台优化流程、提高效率。
二、清理规范的内容
65项报建审批事项中保留34项整合24项为8项改为部门间征求意见的2项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5项不列入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后报建审批事项减少为42
f项。
一保留34项。
住房城乡建设部门5项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批、风景名胜区内建设活动审批。
交通运输部门5项水运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公路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港口岸线使用审批。
国土资源部门4项农用地转用审批、土地征收审批、供地方案审批、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床审批。水利部门3项农业灌排影响意见书、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海洋部门3项海域使用权证书核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核、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核准非重特大项目。
环境保护部门2项非重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