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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原则1、Ⅰ级和Ⅱ级事件属强制报告范畴,应按照报告事件及时如实上报。2、Ⅲ及和Ⅳ级属自愿性(?)报告1、自愿性:医院各各科室、部门各个人提供信息报告是(部门)的自愿行为。(鼓励当事人报告)2、保密性:报告人可通过各种形式具名或匿名报告,相关职责部门将严格保密。
f3、非处罚性: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涉及人员和部们处罚的依据。
五、报告形式(一)书面报告。护理不良事件报告按护理部规定执行(三)口头报告(二)紧急电话报告,仅限于在不良事件可能迅速引发严重后果的(如意外坠楼、术中死亡、住院期间意外死亡等)紧急情况使用。
上述三种报告形式均应满足信息的可追溯性六、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内容流程说明:1、当发生或发现Ⅰ级和Ⅱ级严重不良事件或情况紧急事件时,应在处理事件的同时先电话上报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处理,同时按照医院相关部门对差错、事故报告处理制度的程序上报;当事科室应在24小时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Ⅲ及和Ⅳ级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填写《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并提交,如发现或者发生已导致或可能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时,医务人员除了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外,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及时电话向医务科报告,2、职能科室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制定对策及整改措施,督促相关科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不良事件造成的影响,尽量将医疗纠纷
f消灭在萌芽状态。3、涉及药物不良反应、院内感染、输血反应的实行双重填报。4、以上处理结果(《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最后统一报医患关系协调办备案(?)。
七、接收医疗安全不良事件部门1、医疗不良事件尚未发生纠纷的上报医务科。2、护理不良事件上报护理部。3、感染相关不良事件上报院感科。4、药品不良事件上报药剂科。5、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设备科。6、设施不良事件上报总务后勤科。7、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纪检办。8、安全不良事件上报保卫科。八、奖罚机制1、鼓励自愿报告,对主动报告且积极整改者,视情节轻重可减轻或免于处罚。对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报告者予以20元现金奖励。2、隐瞒不报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100-500元的处罚;由此引发纠纷或事故的另按本院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处罚。3、医患关系协调办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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