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检查验收制度,还有部分经营者是文盲或半文盲,根本不具备建立进货和销货台帐的能力。同时,加之食品经营者进货品种多、周转快、时间紧,不能有效达到100自觉履行建立“两帐”义务。八是无照经营难以根除。无照经营监管是一个动态的复杂的过程,有流动性、临时性的经营者,有传统家庭制作上市经营者、有季节性经营者、有涉办证费用高程序多证照不完善的兼营者,这些对象本身就是社会的弱势群体,虽然心中的怨气不少、甚至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过损害,但他们勤劳自立,因此,监管部门对这些对象一般不愿意下狠心去整治,以尽可能减少矛盾和纠纷。九是处罚力度不够。现行违法处罚标准过低,计算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也比较困难,导致违法成本代价与守法成本代价过分悬殊,不足以有遏制违法失信行为。针对以上问题,建议在现行食品安全分段式监管的体制下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有一个质的飞越,以达到切实解决好人民群最直接、最现实、最关心的热点和利益问题的目的。一是市场准入门槛有升有降。对从事生产、加工、批发业务的经营者提高市场准入门槛,从源头上控制好产品质
f量。对从事零售业务的经营者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以低费用、高速度依法荻得经营资格。二是建立健全统一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要彻底改变多级多部门食品安全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低、标准旧、标准体系不科学的现状,建立健全多部门多学科专家参与的食品安全标准制定制度,尽可能与国际接轨的统一的、有权威的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三是建立统一高效公正的抽检体制。将现行多部门、多层级、重复性的食品安全抽检体制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建立省一级和省一级以上的食品安全市场抽检制度和统一发布制度,对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的处理按职能交由省级职能部门,省级职能部门再按属地化原则分解至区县局进行调查处理,并限期办结,同时追踪溯源。四是整合现有检测机构。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是确定产品质量是否合格的法定依据,也是对违法生产经营者进行处罚的有效证据。因此,应该以便利、高效、准确、公正、权威为原则,对现行分属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整合,以强兼弱、强强联合、分布合理,强制检测。五是提高工商部门监管技术手段。工商部门应增加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技术机构、编制和专业技术人才,同时,适当配备快速、高效、简便的检测设备,以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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