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物资能正常使用。五、矿需要采购的安全设备设施,必须经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实际安全状况审批后方可执行。六、所提取的各项资金,由矿长具体筹划,必须足额使用,如果经费超支,可向公司申请补足。七、提取的各项资金没有足额使用,将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
二零一二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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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一、监督检查制度是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二、监督检查对每星期一进行的常规检查、每月不少于四次的全面检查,根据情况进行监督井下检查的情况。三、监督检查原则上由矿长组织,特殊情况下可由矿长授权给安全副矿长主持进行。四、督促检查的地方井下巷道、顶底板、瓦斯、通风、机电设备、机电线路、防治水管理等。五、监督检查的内容:管理人员及工人的思想状况、制度及岗位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等是否符合规程以及技术措施的要求,按照“定时间、定措施、定责任人”等五定原则对本次检查所发现的隐患下达整改指令并督促实施,并且落实情况。六、检查必须有隐患记录、检查台帐、整改措施,监督检查小组必须对整改指令跟踪查证实施结果,并将整改完成的具体情况做好记录,会议纪要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和参会人员签名确认。七、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如实检查如出现渎职、工作不认真一经发现将从重严肃处理。
二零一二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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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安全奖惩制度
一、对遵守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接受企业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维护生产设备设施,履行岗位生产责任制度,坚决制止和揭发违章行为,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工作,遵守劳动纪律,出勤工日达到煤矿要求标准,年终被评为优秀员工的职工将给予特别奖励;二、对积极维护企业声誉,制止揭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或徇私舞弊危害矿山安全的,将可能发生的事故防患于未然或遇到意外事故时奋不顾身、不避危难使煤矿免受重大损失的职工,经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讨论,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三、对严格控制物资费用、对生产技术、专业技能大胆创新并取得显著成效,对工作程序提出建议经采纳可行、节时省力节约成本的,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查实有效后,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四、对特殊重要工种职工徇私舞弊、相互勾结、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举报的,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根据《煤矿职工安全手册》的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并为举报人保守秘密;发生意外灾害事故时积极参加抢险救灾的人员,表现突出或有重大贡献者将予以重奖;五、对不服从领导合理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