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财务部由财务经理、会计、出纳组成。第四条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务事务,须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财务人员岗位职责
第一条财务经理岗位职责(1)、编制和执行公司各项预算(包括财务收支预算、费用预算、资金预算等),并对各项预算的执行进行监控、分析、报告;(2)、进行成本费用预算的控制、分析、考核,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3)、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4)、负责公司资金调配与管理工作,合理筹措安排,确保资金按秩序流动;(5)、确保会计制度以及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6)、负责财务相关业务流程及制度的制定及传达工作;(7)、负责部门内部人员工作移交的监督;(8)、负责组织、安排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9)、承办董事会及上级领导交付的其他事项。第二条会计人员岗位职责(1)、按照《会计法》、会计制度等相关规章及公司的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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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分析;(3)、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4)、承办公司领导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三条出纳人员岗位职责(1)、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及银行存款管理制度;(2)、严格按照款项支出与审批制度审核货币资金的收支业务,对符合财经法规及审批程序的合理合法的支出方可办理支付手续;(3)、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时结账,定期与总账及会计报表进行核对;(4)、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定期定时盘点,要做到账实相符;(5)、认真做好与银行对账及银行余额调节表工作;(6)、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7)、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时须经有关领导签字后方可使用;(8)、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财务处理工作;(9)、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一条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第二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附合会计制度的规定。并保证会计指标的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和会计处理方法的前后各期相一致。第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1)、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人和经办单位领导人或指定人签名或盖章;(2)、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