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达到95。
甘肃省的总体规划:2013年,嘉峪关市及9个县(市、区)要实现县域(市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的目标;其他县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大班额和择校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42015年,肃州区等30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其他县(市、区)全面完成学校布局调整,全面消除义教学校危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
f显著成效,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实现均衡,基本消除薄弱学校和大班额现象;20162020年,甘州区等48个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全省实现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目标。
三、县域义务教育发展的目标任务
国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基本目标是:每一所学校符合国家办学标准,办学经费得到保障;教育资源满足学校教育教学需要,开齐国家规定课程;教师配置合理,教师整体素质高;学校大班额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消除“大班额”现象;县域内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具体目标任务:一是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优质学校资源、优秀教师资源、优质教育信息资源、优质课程资源、社会教育资源等城乡师生共享);二是均衡配置办学资源。(教育经费均衡保障并倾斜农村、贫困、民族地区、办学条件及教学仪器设备均衡配置、学生食宿条件均衡配置等);三是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教师资源初次配置要向农村和薄弱校倾斜;对农村教师、薄弱校教师在工资、职称、社保上实行倾斜政策;实行城乡统一编制标准、并向村校倾斜;实行校长、教师城乡交流制度);四是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三残儿童少年、贫困家庭学生关爱教育体系建设);五是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质量。
甘肃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任务在省政府(甘政发〔2012〕120号文件、甘政办发〔2012〕232号文件、甘政办发〔2012〕233号文件中都提出了具体要求。
四、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
(一)评估认定的目标范围(指标体系)
1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评估(门槛评估)。既对一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该县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国家《暂行办法》规定的县域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指标(1)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2)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3)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4)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5)生均图书册数,(6)师生比,(7)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8)生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