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专职消防队正规化建设标准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第一条总则
为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加强专
职消防队正规化建设,更好地完成所担负的消防保卫任务,增强社会抵御火灾和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参照《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条令》,结合我省专职消防队伍实际,制定本标准。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政府、公安、企事业专职消防队及其
他专职消防队。第二章建设用地第三条之间。第三章建筑标准第四条专职消防队应建设独立的营房,建筑面积应在1600专职消防队建设用地面积应在2400至4500平方米
至2300平方米之间,营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营房内的走道,楼梯等供迅速出动用的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14米。第五条专职消防队的场库室至少包括车库、器材库、队员
宿舍、饭堂、值班(通信)室、会议室、学习室、办公室、档案室、健身娱乐室、训练塔、晒衣场,以适应执勤、训练、学习、生活的基本需要。
f第四章人员配备第六条专职消防队应当根据其担负的任务确定人员配备,
最低不应少于10人。第五章第七条车辆器材
专职消防队的消防车辆配置,应至少包括水罐消防
车1台、水罐泡沫消防车1台(企业专职消防队根据保卫的对象选择消防车的品种,但不少于2台)。在此基础上,各专职消防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选配其它车辆。第八条专职消防队要配备相应的灭火、供水、攀登、破拆、
救生、通信器材及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
第六章第九条
队伍管理
专职消防队必须坚持从严治队的方针,建立健全学
习、训练、会议、执勤、防火巡查、检查评比、奖惩等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第十条专职消防队实行队长负责制,要明确各类人员职
责,全队人员要尽职尽责,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第七章第十一条执勤训练
专职消防队必须坚持昼夜执勤,保证执勤车辆、
器材、通信、人员时刻处于战备状态。第十二条专职消防队要结合实际制定训练计划,加强对辖
区水源、道路和重点单位(部位)熟悉,积极开展业务理论学习
f和技术、战术、体能训练,不断提高灭火救援能力。第十三条专职消防队要服从公安消防部门的调度指挥,积
极参加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业务竞赛、培训和考核,提高协同作战能力。第八章第十四条防火巡查、消防宣传
专职消防队要根据辖区情况开展防火巡查工作,
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第十五条专职消防队要积极在辖区内开展消防宣传活动,
向单位、本辖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