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有股票二级市场形成的交易价格,并通过发放股利的形式进行利润分配。因此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分析还可以通过对每股收益、市盈率、股利支付率和股利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一、每股收益每股收益是反映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作为股东对上市公司最为关注的指标,是指企业净利润与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之间的比率。其主要作用是帮助投资者评价企业的获利能力。既反映盈利也反映风险:所谓的风险与收益共存当净利润总额为负数时每股收益亦为负数则代表股东承担了其风险。P8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每股收益》的规定,每股收益由于对分母部分的发行在外流通股数的计算口径不同,可以分为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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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一)基本每股收益基本每股收益是指企业按照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当期净利润,除以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的每股收益。其计算公式为:每股收益净利润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注意:(1)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期初发行在外普通股股数当期新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当期回购普通股股数×已回购时间÷报告期时间已发行时间、报告期时间和已回购时间一般按照天数计算;在不影响计算结果合理性的前提下,可以采用简化的计算方法,即按月计算。例如:2007年期初发行在外的普通股10000股,3月1日新发行4500股,12月1日回购1500股,以备将来奖励职工。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00004500×10121500×11213625股新发行普通股股数,应当根据发行合同的具体条款,从应收对价之日(一般为股票的发行日)起计算确定。通常包括下列情况:①为收取现金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应收现金之日起计算。②因债务转资本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停计债务利息之日或结算日起计算。③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购买日起计算;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作为对价发行的普通股股数,应当是计入各列报期间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④为收购非现金资产而发行的普通股股数,从确认收购之日起计算。(2)企业发放股票股利(是一种股利的分配方式)、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或并股等,会增加或减少其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数量,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的总额,也不改变企业的盈利能力。企业应当在相关报批手续全部完成后,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