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独没有中国:二战后日本对各国赔款一览表
二战后日本对各国的赔款分别为:
印度尼西亚8亿美元战争赔款
菲律宾8亿美元
缅甸2亿美元
越南3900万美元
老挝278万美元
柬埔寨417万美元
韩国3亿美元在法律上不具备资格国家通过“斗争”获得的赔款
新加坡2500万新加坡元
马来西亚2500万马来西亚元
泰国150亿日元
瑞士11亿日元“中立国”得到的财产损失赔偿
西班牙20亿日元
f瑞典5亿日元
丹麦7亿日元
蒙古50亿日元无偿经济援助
历史上中国对日本的战争赔款列表
时间(年)战争或事件条约赔款金额
1874琉球事件50万两白银
1895甲午战争《马关条约》军费2亿两、威海卫驻军军费150万两、赎辽费3000万两(这些赔款当于当时日本年收入的45倍)
1901八国联军侵华战争《辛丑条约》3150万两白银
1979年至今,中国共获得日本约2248亿元人民币的开发贷款以及各种形式的技术合作和无偿援助,特殊的历史原因以及复杂的民族情感,使这个规模巨大的援助行动并不为大多数中国人所知。
1970年代末,中国改革之初,缺少大量资金,当时的世界对中国还缺乏明确感。那时,日本是第一个支持中国的国家。
不管是对放弃战争赔款的善意感谢,还是中日贸易的客观需求,日本对华开发援助成为早期中日关系改善的一个象征,也为中国早期的基础设施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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