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经营协议书
甲方:上海华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就甲方将所属的上海华融集团郑州房地产开发公司及其开发的“郑州华融花园”项目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以下简称托管),达成如下协议:一、托管公司及项目名称托管公司:上海华融企业集团郑州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公司)。项目名称:郑州华融花园二、托管内容对郑州公司进行日常经营管理:负责对华融花园现存项目、房产的开发与销售;负责甲方投入资金的回收;负责商业项目的招商及小区设施的完善;负责协调与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关系。三、托管目标与要求1、保证郑州公司的正常营运。自托管之日起三年内公司的所有人员的工资及奖金、办公费用(不包括财务费用、招商费用、广告费用)、招待费用,以及每年给物业公司的30万元补贴,三年总支出数不超过500万元,每年支出数不超过168万元年。2、三年内处理平衡郑州公司全部的债权及债务。保证不发生与项目无关的债务。3、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资金回收并上交归还甲方(以下两个方案乙方可根据情况任选其中的一个方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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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三年内回收上交归还资金总额12亿元,并上交归还给甲方。其中,2005年8月底前回收上交归还甲方货币资金1000万元;2006年11月底之前回收上交归还甲方货币资金3000万元;2007年10底之前回收上交归还甲方货币资金5000万元;2008年6月底之前回收上交归还甲方货币资金3000万元。(2)如乙方按下述时间及金额提前上交回收归还甲方资金即:2005年8月底前回收上交归还甲方货币资金1000万元;2006年11月底之前回收上交归还甲方货币资金5000万元,2007年11月底之前回收上交归还甲方货币资金5000万元,则资金回收上交归还甲方总款额为11亿元。4、乙方保证在一年内项目开工建设,在两年内完成全部项目的开发建设。四、权利与义务(一)、甲方:1、甲方将郑州公司委托给乙方经营管理。2、提供详实的资料给乙方,郑州公司移交给乙方之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及存量资产必须造册登记(以2005年3月29日郑州公司提供的财务状况表为基础(详见附件))。3、甲方有权对郑州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每年对郑州公司进行审计。如发现费用超支或回笼资金不及时上交,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限期改正。4、乙方在开始经营郑州公司之前,必须将其对郑州公司的总体经营方案上报甲方审批,乙方提供的总体经营方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