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供参考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公司内部试用版)
公司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考勤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下属全资或控股企业或参照执行或另行规定;各企业
自定的考勤管理规定须由总公司规范化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发。
第三条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每周六下午不上班;因
季节变化需调整工作时间时由总裁办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条公司职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第五条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违犯此
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记过1分的处分。
第六条公司每天安排人员监督员工上下班打卡,并负责将员工出勤情况报告值班领导,
由值班领导报至劳资部,劳资部据此核发全勤奖金及填报员工考核表。
第七条所有人员须先到公司打卡报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主管领
导签卡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第八条上班时间开始后5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
按旷工半日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第
九条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
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第十条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即扣除当月全勤奖,并给予警告一次的处分。第
十一条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3次者扣发全勤奖50,达5次者扣发100全勤奖,
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月全勤奖,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三天
旷工者,扣除当月工资,并给予一次记过处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附表1,员工出勤记录表根据公司打卡机为准。
第十三条职工因工出差,须事先填写出差登记表,副经理以下人员由部门经理批准,各部
门经理出差由主管领导批准,高层管理人员出差须报经总裁或董事长批准,工作紧急无法向总
裁或董事长请假时,须在董事长秘书室备案,到达出差地后应及时与公司取得联系。出差人员
应于出差前先办理出差登记手续并交至劳动工资部备案。凡过期或未填写出差登记表者不再补
发全勤奖,不予报销出差费用。特殊情况须报总经理审批。
第十四条当月全勤者,获得全勤奖金200元。
附表2员工考勤记录表(年度)
单位:
组:
姓名:
编号:
假别
出勤休假
迟到早退旷工公差
月份
事假病假公假婚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