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废旧和罚没
f的非法烟花爆竹,协助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五)负责道路交通、渡口,海洋渔业,火灾和爆炸事故的救援,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2、镇国土管理部门负责本镇行政区划内矿产资料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依法组织审查《采矿许可证》,对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进行查处、取缔;(二)对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以及超层越界非法组织生产的,责令立即停止生产,并依法进行查处;(三)按规定配合或者参加矿山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四)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3、镇村建部门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一)依法对各类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实施监督管理;(二)依法实施村镇规划,确保建设工程的选址及其周围环境的安全;(三)依法组织实施对建筑施工企业和“三类人员”的安全资格审查;(四)按照规定参加建筑行业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f(五)依法对液化石油气行业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4、镇水利部门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水利设施和在建设工程(包括水库、堤、坝)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病、危、险水库的调度管理,防范决堤、垮坝事故的发生;除泄洪特殊需要外,开闸泄水须保证上、下游、房屋、农田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5、镇林业部门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护林防火工作;负责镇护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制定和落实护林防火措施,组织查处森林火灾事故。6、镇教育主管部门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在校学生在校活动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督促学校加强对教师和在校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高教师和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二)加强对学校组织学生进行劳动技能教育和参加公益劳动等社会实践活动的监督,确保学生安全;(三)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任何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者其他危险性劳动;(四)严禁学校将学生场所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五)严禁学校使用D级危房,限期改造C级危房;(六)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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