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擅自撤出。
64在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征地,拆迁,承租方应配合无条件搬离。
65甲方出租该物业,因房产出租中所产生的房产税,印花税等相关费用因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66乙方办理涉及到相关职能部门的经营证照时如需甲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甲方有义务提供给乙方进行办理,但办理证照所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67合同期满以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但应在本租约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且经甲方同意,续租租金参照市场行情另行协商确定。
68甲方出售该商铺时,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本合同期内,如甲方该物业变卖或抵押不影响乙方承租经营,甲方需确保乙方在原租赁合同内容不改变的情况下与新的产权所有人签订新的《租赁合同》。若因甲方原因被查封或因该商铺出售甲方未能确保乙方与新的产权所有人按原租赁合同重新签约,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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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乙方不能正常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69乙方应妥善使用该物业及相关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修缮和恢复原状,所需费用自行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被盗或火灾等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一切损失。
610乙方使用该商铺时,不得存储违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非法活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有前述行为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单方面解除合同,押金自动转化为违约金并由甲方没收,甲方同时有权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在合同期限内保证乙方能利用该商铺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单方面解除或
变更合同、收回房屋,不得再租给他人,否则视为甲方单方违约。须赔偿乙方全
部损失。另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圆整。
72乙方须提前15日交付下期租金,如在约定的期限内乙方未能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收回铺面,无须向乙方赔偿,并且乙方已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还。
73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缴纳方式按时向甲方交付租金。如拖欠租金超过15天或拖欠的水、电、气、物管费等杂费累计超过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小写)¥1000000元,甲方有权立即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收回该商铺,押金自动转化为违约金并由甲方没收,甲方同时有权向乙方进一步追究违约责任。
7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商铺转让予第三方,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违约,甲方可无条件收回该商铺,本合同自动终止。另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圆整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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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首先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82协商不成可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