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全校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学、实验、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特制定我校有毒有害物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采购及运输1、为确保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的安全,剧毒品、危险化学品必须从严申购,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即由使用单位(实验室)填写申购单,经教导处和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与校长审批,加盖公章后,由后勤办报市有关部门审批后,凭剧毒品采购证,方可申购。2、个人一律禁止自行采购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否则财务处不予报销。3、剧毒品、危险化学品运输必须事前向区公安分局申请“准运证”并实行“双人运输”,各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运输.严禁个人乘坐校车、公共交通车辆等交通工具随身携带购买和运输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业。二、危险化学品使用与管理1、危险化学品的申购、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实验室将审批人、领用人、保管人名单送后勤处与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实验室要建立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
f3、剧毒品的管理必须从严。领用剧毒品时必须有领用监督人到场。坚持用多少买多少,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及时存放于实验室柜内。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4、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教师,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5、实验室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曹,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氢气瓶等易燃易爆气体应单独放置,与工作间隔离,存放处空气流通,不得靠近火源:废弃化学物集中存放,勿与使用中的化学药品混放:各实验室要严格保管好各类化学危险品和剧毒品,做到人离门锁。6、化学危险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保卫部门。三、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1、废弃危险化学品由专人负责分类收集,妥善贮存,容器外加贴废弃物品标签,容器封闭可靠。2、废弃剧毒品、危险化学品的处理,实验室应向后勤处处与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请,上报区公安局获准后,由实验室定期回收,送至有资质单位处理。3、实验室不得自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严禁随意排入地面、地下及任何水源,防止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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