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
3、乙方全权负责
的淘宝运营事务,甲方旗下其他同类产品店铺应配合乙方价格体系
布局及活动促销控价。
4、甲方应保证产品品质优良,供货稳定,发货、退换货及时。因产品质量、发货、退换货不及
时等问题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5、协议期内,乙方需保证所运营店铺营业额、利润达到甲方所设标准,若乙方运营期间内,自
接管店铺之日起三个月(90日)内店铺营业额无法达到甲方所设单月营业额最低标准(人民币
15万元),或在协议期内店铺营业额连续2个月未达甲方所设单月营业额最低标准(人民币15
万元),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作并收回店铺;
6、首次结算提成时间为乙方接管店铺之日起第91日,若乙方在接管店铺90日内店铺月营业额
无法达标(人民币15万元),则甲方有权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并提前终止合作、收回店铺;
7、合作期内,因乙方运营上的失误(包括但不限于极限词、盗图等乙方操作上的失误)所产生
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因甲方提供的服务不足(包括但不限于售前售后客服、仓库、物流等甲
方提供的服务)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合作期内,若甲乙任一方想终止合作,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若违反此项则合同终止方承
担因合同中止所造成的所有损失。
9、本协议终止时,若有意继续合作,双方可协商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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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六条、保密责任1、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任何物品、资料、文件、公司信息及数据等以下简称“保密信息与物品”,乙方应遵守下列保密规定:除为履行本协议之目的外,不得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个人、商号或公司泄露保密信息与物品,不得运用保密信息与物品为其他商品做促销或广告。2、本协议终止时,将保密信息与物品归还甲方,或者按照甲方的指示予以销毁。3、本协议终止后,乙方需继续遵守本协议第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
第七条、其他1、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人民法院诉讼管辖。3、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体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年月日
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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