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表》数据填写说明
社会保险登记表由登记单位填报一份,经审核后,登记表由社保经办机构留存。1缴费单位名称(必填项目):用人单位全称,要求与工商登记或有关部门批准的名称一致。2电话(必填项目):如实自填(办公电话和移动电话)。3单位地址(必填项目):填写目前单位办公室或经营地点的详细通讯地址。如工商注册地址与通讯不一致,此项须填写详细的通讯地址。4邮编(必填项目):用人单位通讯地址的邮政编码,如实自填。5工商登记执照种类: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中文含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营业执照、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他6工商登记执照号码、发照日期、有效期限应与工商登记内容一致,如工商登记此项内容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7批准成立单位、批准日期、批准文号: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填写,如果单位的批准成立信息不详或无从考据的可空项。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必填项目):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必须填写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无法定资格单位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9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公民身份证号码、电话:如实自填。其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电话为必填项目。
f10单位类型(必填项目):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一律选择填写“企业”,不经工商登记的单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可依据有关机关批准文件内容填写,其中事业单位要求详细填写事业单位的类型,即: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企业、事业、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收自支事业、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城镇个体工商户、其他11隶属关系(必填项目):隶属关系指单位的所属关系,按照以下类别选择填写。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选择填写“其他”。中央、省、计划单列市、市、区(县)、街道、乡镇、部队、其他12.组织机构代码必填项目: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代码为准,如用人单位无组织机构代码可不填写。13.主管部门或总机构:有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在此项中填写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详细名称,无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总)机构的单位无须填写。14.开户银行与行号(必填项目):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其缴费开户银行名称和行号。15.户名(必填项目):用人单位如实填写其缴费开户户名全称。16.银行基本帐号(必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