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我国法的主要形式
制定
举例
备注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根本大法最高法律效力
法律
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就有关问题作出规范性决议或决定,
它们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是一种重要且数量很大的发的形式。
地方性法规
自治区(州、县)人
可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依据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大制定
效力高于本级和下级地方政府规章
特别行政区法
全国人大及特别行政《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全国性的法律除列于基本法附件者外,
区制定
区基本法》
不得在特别行政区实施。
规章
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具有行政管理职
能的直属机构
地方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
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国际条约属于国际法,对于我国的国家
国际条约
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
民也具有约束力。
我国不实行判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判决书属于规范性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
分类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根本法和普通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国际法和国内法
公法和私法
分类依据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根据法的内容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的效力
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根据法律运用的目的
备注
成文法:具有条文形式的规范性文件不成文法也称习惯法。判例法属不成文法
根本法就是宪法,是普通法的立法依据
实体法:民法、刑法、劳动法、行政法程序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
一般法:一国领域内普遍适用(宪法、刑法)特别法:特定区域、特定时期、特定事项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国内法的主体是国家公民
公法:保护公共利益(宪法、刑法、诉讼法)私法:保护私人利益(民法、商法)
经济纠纷解决途径
仲裁
民事诉讼
行政复议
范围
机构
备注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
产纠纷
仲裁委员会
自愿原则、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
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互相之间因财产关
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
人民法院
合议制度、回避制度、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侵害其合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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