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
(自行成交版)
证件类型及编号:证件类型及编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
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一)房屋坐落于北京市
区(县)
街道办事处(乡镇)
,建筑面积
平方米。
(二)房屋权属状况:甲方持有(□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房屋
买卖合同□其他房屋来源证明文件)。
第二条房屋租赁情况及登记备案
(一)租赁用途:
;如租赁用途为居住的,居住人数
为:
,最多不超过
人。
(二)居住人员中有外地来京人员的,甲方可提供相关证明,协助乙方到当地公安
派出所办理暂住证。
第三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
年月日至
年月日,
共计年个月。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
付给乙方。《房屋交割清单》(见附件一)经甲乙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
后视为交付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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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甲方有权收回房屋,乙方应按照原状返还房屋及其
附属物品、设备设施。甲乙双方应对房屋和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及水电使用等情况进
行验收,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乙方继续承租的,应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协商一致
后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四条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
计:人民币
元整(:
)。
支付方式:(□现金□转账支票□银行汇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
期
。
(二)押金:人民币
元整(:
)租赁期
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押金除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当承
担的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应如数返还给乙方。若乙方租期未满,甲方不退还保
证金。
第五条其他相关费用的承担方式
租赁期内的下列费用中,
由乙方承担,
由乙方承担:1水费2电费3供暖费(4)上网费(5室内设施维修费。
第六条房屋维护及维修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
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北京市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
房屋所在地的相关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
全的状态:
可编辑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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