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评、拒绝执行以及检举、控告的权利;乙方明知甲方人员违章指挥而不制止并造成损失,乙方承担责任。5、因甲方过错,造成乙方人员或财产的损害,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索赔。乙方负责人必须履行对其招收的全体务工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生产教育的义务。6、乙方必须为其招收的外地务工人员办理所需的一切必要手续和证件。乙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依法持证上岗。7、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必须自觉遵守法纪,遵守甲方安全管理规章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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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度、措施、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违反本条款所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8、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自带或外租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规范要求,经甲方安全管理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场。凡未经甲方许可,擅自投入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9、乙方在施工期内,要爱护甲方的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偷盗、挪用、破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警示标志、材料、机械设备以及消防器材等。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一经发现加倍处罚,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10、在施工期内,乙方的生活区要符合甲方文明工地的要求,搞好并保持宿舍、食堂等处的环境卫生。11、乙方人员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按规定正确佩带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严禁袒胸露背,穿拖鞋上岗,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冬季,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电炉子等电器设备;夏季,严禁到河塘中游泳、洗澡。凡乙方人员违反本条款规定,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12、夜间施工服从甲方统一管理,做到不扰民。13、乙方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交通、施工、机电、消防等安全事故,要立即抢救伤者,采取措施减少财产损失,保护现场,积极主动的配合甲方处理事故。14、现场渣土必须及时清理或苫盖,杜绝扬尘;出入现场车辆不得带泥污染路面,并严格执行城管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乙方有对其他管线和附属设施施工单位监督管理的权力和义务。15、乙方有及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做好成品保护的义务,由此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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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16、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三、因乙方的过错,造成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或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乙方应积极及时处理,并负赔偿责任。四、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