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德市征地拆迁补偿办法(2017年修订调整)
为推动我市建设工作按计划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2016年修订调整)》和《广东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征地拆迁补偿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征收农村集体的土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费、土地附着物补偿费和拆迁补偿费按本办法的标准执行。
二、征收农村集体的土地,土地上的青苗、附着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土地承包人或土地所有权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支付给有关农村集体,由农村集体按有关规定管理使用。
三、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征收公告发布后,被征地单位和个人抢栽、抢种的农作物或抢建的建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四、留用地按《关于印发英德市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英府〔2011〕112号)的规定办理。
五、对煽动群众闹事,阻扰工程建设施工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六、本办法未尽补偿项目由市政府另行发文确定补偿标准。七、本办法由英德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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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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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附件
英德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标准(含安置补偿费)
地区标准类别七类
八类
地类
耕地
4350038500
园地
3350029500
林地
1550013800
鱼塘集体建设
用地
未利用地
450003960027000240001350012000
二、征地青苗补偿标准
单位:元亩
九类
355002800012000364002160010800
说明
1国有荒山、荒地、河滩地不予补偿。
2建设用地按标准补偿后不另安排建设用地。
3征收集体其它土地的补偿标准按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4地区类别:七类:英城街道。八类:大站镇、镇、连江口镇、望埠镇。九类:横石水镇、石灰铺镇、石牯塘镇、黄花镇、英红镇、下石太镇、波罗镇、横石塘镇、大洞镇、水边镇、沙口镇、桥头镇、青塘镇、白沙镇、西牛镇、九龙镇、大湾镇、黎溪镇、东华镇。
单位:元
项目水稻番薯黑蔗糖蔗
单位亩造亩造年造亩造
补偿单价130075030001400
说明1桑树种植二年以下的,按标准50计算。2丈量时无青苗无鱼
3
f糖蔗头
亩
500(三年以下)类的不予补偿。
香芋
年造
1200
莲藕
年造
2000
鱼塘
年造
3000
花生
亩造
1500
玉米
亩造
1000
什芋木薯蔬菜
亩造年造亩造
10009002000
桑树
亩
2500
红烟
亩
粉葛(包括淮山)
亩
冬瓜
亩
荷兰豆
亩
黄豆
亩
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