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价办法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价办法检查考核暂行)(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在集团公司业绩考核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条本办法中非主要责任指承担管理、次要和一定责任;自然灾害事故等级参照国务院493号令中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第二章考核评价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根据各公司经营领域不同采用不同的考核评分体系,并实行责任事故一票否决。(一)主业为建筑施工的发生以下事故连续两年不得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企业:承担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超过控制指标。承担非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超过2起。瞒报、谎报、漏报安全事故或发生其它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二)主业为非建筑施工的发生以下事故连续两年不得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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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承担主要责任的一般生产安全死亡事故。安全生产重伤事故超过2人次(设备制造类超过3人次)。承担非主要责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漏报安全事故或发生其它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第五条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标准分均为200分。(一)投资、勘察设计类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使用附表1;(二)建筑施工类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使用附表2;(三)设备制造类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使用附表3;第六条评分表采用单表设基准分,单项不设基准分,单表基准分减去单项所扣分即为本表得分,单表不得负分。第七条安全事故归属划分原则。(一)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按事故责任划分。事故主要责任是发包单位的计入发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是分包单位的计入分包单位。(二)联营体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联营体的属性划分。属于紧密性联营体的,按联营份额比例计入相应的母体单位;属于松散型联营体的,计入发生事故的联营成员所在的母体单位。(三)临时用工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劳务合同为依据,计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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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第八条国际项目发生的安全事故考核参照国内标准执行。第九条集团公司鼓励各单位积极参加国家及地方政府组织的安全生产活动。对在国家级安全生产活动中为股份公司争得荣誉、在安全科技或管理创新等方面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在股份公司每年推行的安全生产领域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