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班主任安全责任书
学校安全涉及千家万户,责任重大。为了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做到安全工作常态化,以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保障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按照部门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县局要求,学校现与你签订安全责任书。班主任是本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班的工作安全负责,要求高度重视安全,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具体职责如下:1班主任应对本班学生每天进行安全教育,学生牢记“七不两会”内容,教给学生必要的安全防范知识。2班主任放学后应及时督促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离校,按时回家。学生未离校前,老师不能提前离校。班主任应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路上安全。3班主任应教育学生在课间文明休息,不准追逐打闹,在楼道、教室内进行任何的体育活动,严禁打架斗殴。4经常巡视查看教室电器设备、插线板、门窗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学生行为中有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要及时制止和教育。5班主任应教育学生不准携带任何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违禁物品到校,发现违禁物品应立即收缴,应给于严历的教育并及时通知家长。6班级中出现偶发事件、突发生病的学生应及时报告学校和通知家长,并及时送到医院就医。7教育学生不得私自修理触摸电灯、电气设备,以免发生触电。8班主任若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先上报学校同意后,制定安全措施,方能外出。9在日常的教育教学工作中,经常性的给学生灌输安全知识。10教育学生在上学、放学的路上注意交通安全教育学生不得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河、塘、池、沼、沟渠、水库等地游泳、嬉水和玩耍。11不得歧视学生,不得讽刺挖苦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随便停学生的课。12每次在节假日、周末放学时,应该给学生讲安全事宜。13如遇学生出现安全事件,班主任、相关教师应立即赶到现场,进行相关的救治和疏导事宜。若因班主任教育不当或管理不力、处理不当造成安全事故的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在上班时间出现的安全事故、偶发事件,而班主任不到现场及时处理的,按班主任失职处理,并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4、班主任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及学校意见对学生进行防火、防盗、用电、交通、防溺水、饮食卫生、防爆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确保学生在校内外不发生任何不安全事故。15、班主任利用班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以上各条,作为学校对班主任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