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拆零药品的管理制度
为加强药品质量管理,满足不同层次不同需要的消费者的购药需求,根据《药品管理法》及GSP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药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药品拆零销售,拆零人员必须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合格后方可从事拆零销售工作。
二、建立拆零药品销售专柜,及时做好拆零登记,拆零药品不能与其它药品混放,拆零药品专柜的品种短缺时应及时补充,采用即买即拆,拆零销售后剩余药品应密闭、防潮、防风化、防变质并保留原包装标签。
三、配备基本的拆零工具,如药匙、瓷盘、拆零药袋、药用手套、消毒酒精,保持拆零工具的清洁卫生。
四、拆零前,对拆零药品须检查其外观质量,凡发现质量可疑或外观性状不合格的药品不可拆零。
五、拆零后的药品如不能保留原包装的必须放入拆零药袋,加贴拆零标签,写明药品、规格、用法、用量、批号、有效期及拆零企业,并做好拆零药品记录。
六、凡违反上述规定,发现一个品种,即将按照本药房质量考核办法对部门及个人予以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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