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备案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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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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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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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批稿)
××××××××发布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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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前言II引言I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25定位基础66数据库结构定义和要素分层67数据交换文件命名规则278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309元数据30附录A(规范性附录)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交换内容与格式31附录B(规范性附录)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及含义31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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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提出并归口。本标准指导单位:国土资源部规划司。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项家铀、蒋文彪、刘国洪、吴洪涛、胡小华、陈红兵、陈春仔、赵岱虹、黎韶光、邓红蒂、陈振杰、穆超、王红、陈金、鲁津本标准由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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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为规范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依据《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等相关标准和规范,制定本标准。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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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和市级、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中心城区规划数据库的要素分类、要素编码、定位基础、数据结构、文件命名规则、数据交换格式和元数据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及市级和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