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xx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拟)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强化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维护股东权益,实现公司财富最大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公司”的范围包括公司本级、各级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本级称“总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统称“子公司”。第三条本制度是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在公司范围内统一执行。公司各级财务管理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准则的规定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开展财务工作。第四条公司的财务行为和财务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有关主管部门、总公司监事会、审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系第五条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在依照本制度对公司财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的基础上,财务管理体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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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各层级、各岗位按照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履行财务管理职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六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下同)是所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最终负责人,对公司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财务管理工作承担最终责任。
1、公司对外报送的财务会计报告、财务预算方案、财务决算资料以及其他法定财务报告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2、在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总公司法定代表人一致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可授权相应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以上相应报告,并报总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备案。
第七条公司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总公司股东大会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
1、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2、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3、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4、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5、发行公司债券。6、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7、聘用或解聘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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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资产购买和出售。9、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表决的关联交易。10、达到规定条件需由股东大会审议的担保行为。11、变更募集资金用途。12、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其他财务事项。第八条公司以下重大财务事项需由总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涉及股东大会权限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