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失重大,另行专项处理。49在现场生产中现场质检要起到“重在预防”的作用,做好首检与巡检,如果因监督不到位造成批量质量事故(≥15的不合格比例),给予50元次的罚款。如损失重大,另行专项处理。410不合格品控制:不合格品的处理应符合《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要求,私自对不合格品处理者视情况严重程度对责任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411业务流程的执行:所有部门均应遵守公司已制定的涉及产品安全质量卫生有关业务流程开展本部门的工作,如不按业务流程导致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或隐患,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100元以上的罚款。412无正当理由,异常品评审部门未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异常品处理意见,或异常品处理部门未及时按评审单的要求进行整改,处罚责任部门负责人50100元次。413库房质量及卫生管理:各库房(包括恒温库)对物料的标识、存放、防护、运输、库房卫生均要求符合库房管理要求,由质管部进行巡检,对发现的问题未能限期整改者,对责任人每次处罚2050元。414记录控制:所有部门的涉及安全质量卫生的记录应符合如实、准确、清晰地进行填写和审核,否则对责任人每次处罚2050元。5奖励细则:51生产过程中发现恶性杂质如铁器、玻璃等恶性杂质,给予发现者个人每次5元的奖励。为确保内部投诉的真实性,下工序选出的异常品、异物数量必须由上工序的车间主任和质检员签字确认。52车间员工发现原料、批量不合格包材(比例≥15),并及时将不合格信息反馈给质检员或车间管理人员,且为公司挽回一定经济损失。视情况奖励50元至100元。53车间员工提出质量改进建议被采纳者奖励50200元。54原辅料异物投诉奖励由供应商承担或进入采购成本。其他相关的奖励费用计入公司的生产成本。6实施要求61此制度要求长期张贴在各车间显眼(如开早会的地方)位置,并由各部门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如有损坏,应及时更换。
质量管理奖罚制度第2页共3页
f62此制度中的处罚由质管部开具奖惩单,一式三份,由责任人签字后,一份交质管部留底;一份交责任人;另一份交工资核算部门。每月底工资核算部门直接从工资中扣除罚款。如果当事人无充分理由拒绝签字者,由责任人上级领导处理,仍不执行者,由总经办处理,进行双倍处罚。质管部负责处罚单据的登记,并在月底进行统计,作为车间奖罚依据。质管部月底到工资核算部门对账,检查奖罚执行情况。63此制度自签发之日起,试行一月,进行模拟执行,并收集反馈意见,如有必要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