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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的清洗过程。若同一产品、不同批号的清洗使用一种方法,而更换品种时使用另一种
f清洗方法,应在书面规程中说明清洗方法的不同之处。同样,若水溶性残留物质与非水溶性残留物质的清洗方法不同,则书面规程中也应对两种方法进行说明,必须明确规定在什么情况下执行哪一种清洗方法。化学原料药生产中产生柏油状或粘胶状残留物质的某些生产工序,可考虑使用专用设备。流化床干燥器物料袋也是一种难以清洗的设备,通常也只用于一种产品的生产。清洗过程本身产生的所有残留物质(洗涤剂、溶媒、等)也必须从设备中除去。FDA要求:必须建立书面的清洗方法验证通则。FDA要求:清洗方法验证通则应规定执行验证的负责人、批准验证工作的负责人、验证标准(合格标准)、再验证的时间。FDA要求:对各生产系统或各设备部件进行清洗验证之前,应制定专一特定的书面验证计划,其中应规定取样规程、分析方法(包括分析方法的灵敏度)。FDA要求:按上述验证计划进行验证工作,记录验证结果。FDA要求:做出最终的验证报告,报告应由有关管理人员批准,并说明该清洗方法是否有效。报告中的数据应支持结论,即:“残留物质已经减少到了’可接受的限度’。”
IV.清洗验证的评价(检查)首先,应重点关注验证过程的目的。我们曾遇到过有些公司就没有建立验证的目的。很多工厂在验证时取了大量的样品,做了大量的检验,却没有对清洗各步操作的效果做出真正的评价。评价清洗方法时,应注意几个问题:如,设备部件或设备系统到什么程度才算清洁?是否必须要用手擦洗?用手擦洗而不用溶媒清洗会得到什么效果?人工清洗时,批与批之间、不同之间有多大差异?评价和检查清洗方法时,这些问题都十分重要,因为检查官必须确定该清洗方法的效果(有效性)。而且这些问题也有助于省去多余的步骤而有效地工作,从而为公司节约资源。检查每个设备部件有几种清洗方法。理想地说,一个设备部件或一个系统只有一种清洗方法,但这还取决于生产的品种,以及同一品种不同批号之间、或不同品种之间是否需要清洗。若该清洗方法只用于同一品种不同批号(或同一种中间体的不同批号),则只需要达到“目视清洁”的标准即可,这种批与批之间的清洗不需要验证。1.设备的型式检查设备的型式,尤其是使用半自动或全自动现场清洗(CIP,Cl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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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ce)系统的大型生产系统,需要重点检查。如,应该使用没有球阀的卫生型管道系统。若使用了非卫生型的球阀(这在原料药生产中很普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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