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管理9711重点部位管理10
I
fGA6542006712消防档案108消防安全措施1181通则1182旅馆1183商店1184公共娱乐场所1285学校1286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1387体育场馆、展览馆、博物馆的展览厅等场所1388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车间、员工集体宿舍13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编制和演练1391预案1392组织机构1493预案实施程序1494预案的宣贯和完善1495消防演练1410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15参考文献16
f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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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的44~47、512、71、752、77、710、811、813、822、83、841、843~845、85、861、88、101~104为强制性条文,其余为推荐性条文。
本标准由公安部消防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委员会第九分技术委员会(SACTC113SC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消防局一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淑惠、刘激扬、殷李革、黄振兴、王宗存、宋晓勇、罗云庆、吴丹、马锐、蔡芸、高锦田、薛端、杨纪功、薛岗、倪照鹏。
I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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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近年来,人员密集场所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时有发生,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为切实吸取教训,规范这类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标准在研究、分析人员密集场所及其火灾特点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