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建筑工程技术技能比赛规程
一、比赛名称:建筑工程技术技能比赛二、项目设置(一)工程算量(手算、电算)(二)楼宇智能化(安防布线调试)(三)建筑设备安装与调控(给排水)(四)建筑CAD三、比赛方式与参赛资格(一)比赛方式工程算量项目由每位参赛学生独立完成比赛规定的工作任务。每省市限报3名学生。楼宇智能化(安防布线调试)项目由2名参赛学生组成一个工作组(参赛小组),合作完成比赛规定的工作任务。每省市至多报两个工作组(4名学生)。建筑设备安装与调控(给排水)项目由2名参赛学生组成一个工作组(参赛小组),合作完成比赛规定的工作任务。每省市至多报两个工作组(4名学生)。建筑CAD项目由每位参赛学生独立完成比赛规定的工作任务。每省市限报3名学生。每省市参赛队领队1人,每个赛项的指导老师12人。各参赛队总人数不得超过23人(包括选手、指导教师、领队等)。凡参加2011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职组建筑工程技能比赛的代表队,务必于2011年5月20日前按指定方式完成报名工作,同时抄送中国建设教育协会,经汇总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事司备案。(二)选手资格
f参赛选手必须是2011年度在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生,不限性别、年级,年龄在25岁以下。各地教育、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加强指导,共同做好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选拔、培训等工作。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职成教处负责本地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四、奖项设置(一)参赛选手奖工程算量项目、楼宇智能化(安防布线调试)项目、建筑设备安装与调控(给排水)项目和建筑CAD项目的比赛成绩根据相应比赛规则评定排序。团体赛按参赛组数、个人赛按参赛人数的10设一等奖,20设二等奖,30设三等奖,设优秀奖若干。各赛项具体奖项数量按上述比例确定。比赛设置奖品。(二)指导教师奖比赛为获得一等奖选手(组)的1名指导教师(排序第一者)设置优秀指导教师奖。五、参赛注意事项(一)报名者必须符合参赛资格,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视情分别给予取消报名资格、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收回获奖证书、技能等级证书以及奖品等相应处理,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进一步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二)参赛选手应遵守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