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人力资源部管理章程人力资源部制□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武汉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武汉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成员的聘用、公示、建档,职务、任免、调整、解职、服务、交卸、出差、值班、培训,考评、奖惩等事项根据武汉大学学生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外,皆按本制度办理。第三条武汉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副部长,部委,均称为武汉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干部,需遵守本制度。第四条武汉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下属各级学生干部(院级青年志愿者协会,直属系青年志愿者协会)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聘用第一条武汉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学生干部,一律招聘全程公开,向学校广大学生进行招聘。第二条武汉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聘用各级学生干部遵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第三条新进干部的聘用,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每学期于团委规定时间,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统一招聘,根据岗位需要制定详细招聘流程,呈报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由校团委批准。第四条校青年志愿者协会主席团成员经由武汉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全体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需报武汉大学校团委审核批准。第五条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部长向全校符合条件者进行公开招聘,需校青协主席团讨论通过,报校团委审核批准第六条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部副部长及部委向全校符合条件者进行公开招聘,由各部部长进行各项考核,择优选拔第七条武汉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各级学生干部必须具备以下资格,方能聘用一作为武汉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干部,必须有着高度的责任心和认真积极进取的思想,本着为广大同学服务,在工作中做到服从绝对指示,敢于大胆创新,时刻于同事领导进行沟通。同时应当做到不盲目怀疑自己、组织和领导的指示,认真负责,坚守自己的岗位,为青年志愿事业做出自己的贡献。(二)对待同学,热心帮助。对待师长,尊重聆听教诲,在工作中成熟,在工作中提升自己和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校内校外的整体形象。学生干部既要具备代表学生领导层的综合素质,又要有代表全体武大学子的深厚涵养。三对于学生工作中的不足之处,青年志愿者协会成员无论职务大小,根据不越级上报的原则进行反馈,我们对于工作要谦虚谨慎,虚心接受来自各部门成员的意见,接到意见要诚实记录和处理,就快给出满意的回复。(四)要有团队精神。武汉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是规模庞大,纪律严明的组织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