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潭中队“条令条例月”活动总结材料
从3月1日至3月31日为期一个月的“条令条例月”活动已经结束。自“条令条例月”活动开展以来,北塘区消防大队分别从部署动员、集中学习、查摆问题、整改落实四个阶段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是积极动员,提高条令条例月活动的认识。3月2日,中队召开了“条令条例月”活动动员大会,传达了支队文件精神,明确开展“条令条例月”活动的目的和意义,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从3月1日至3月31日,中队集中组织官兵学习条令条例中的重点章节和重点内容。同时,广大官兵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自学,切实做到集中学习、自学、讨论相结合,不断巩固学习效果。在学习结束后,中队对全体官兵进行了条令考试以检查掌握的情况。中队全体官兵通过条令学习,统一思想,在端正态度的基础上,对照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紧密联系实际,认真查摆个人在落实条令、规定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就此写出了剖析材料。从3月18日至3月27日,中队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定了整改措施,使问题都能得以解决。最后,3月31日中队圆满完成支队的“条令条例月”活动考核。
f二是采取多种形式,营造教育活动氛围。为了更好地开展好此次活动,中队根据《刘潭中队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结合中队实际情况专门制定了学习计划,由大、中队干部认真备课,并充分利用多媒体进行教育。战士认真做好笔记,并进行课后讨论。主要进行了《新条令条例500题》、《军队基层建设纲要》、《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安全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消防部队安全管理工作规定》、《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公安消防部队作战训练安全要则》、《公安消防部队兵员管理规定》、《江苏省消防部队士官管理规定(试行)》、《总队20102012年基层基础建设规划》、《大(中)队建设标准实施细则》等内容。为了使教育收到实效,中队还组织了理论考试。通过学习,全队官兵参与条令条例学习月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得到了提高,纪律观念得到了加强。
三是确保人人参与,提升学习效果。中队建立了学习考勤和补课登记制度,采取了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座谈讨论、条令考试、队列会操等形式开展教育,官兵们认真做好笔记和撰写剖析材料。
四是中队结合实际,坚持学习条令,落实条令。抓训练、严管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