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合理避税为企业技术创新发展提供保障
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王祝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依法纳税是每一个企业的法定义务。同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利用税法规定降低企业成本、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为公司技术创新提供保障,也是企业的重要目标。
山东金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属中外合资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属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2年12月11日下发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招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享受两个密集型企业税收优惠问题的批复》,自2003年以来一直减按1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2008年1月1日新税法实施以来公司如何合理避税,实现利润最大化,为公司技术创新发展提供保障是公司急需解决的难题。
一、企业合理避税的意义
合理避税是纳税人的一项权利,而不是纳税人对法定义务的抵制和对抗,也不是对税法法律的滥用,而是纳税人依据法律的“非不允许”进行选择和决策的一种行为。充分利用纳税筹划工具具有的社会意义,一方面可以增强全社会自觉运用法律法规的意识,加快税法法制化进程;另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降低巨额的税金成本,实现企业税后利润最大化,为公司技术创新发展提供保障。
二、新税法下公司合理避税的方式
颁布了新税法以后,虽然旧准则体系下有很多税收筹划手段失
f效,但新税法下依然保留了很多税收筹划的空间。因为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影响比较大,所以我们重点讨论企业所得税的税收筹划方法。下面简要的论述可选的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
一积极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合理利用税法规定。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我公司原为国家级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山东省高新技术企业,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我们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积极履行相关程序,重新通过了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得以继续享受15%的优惠税率。二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研发费用管理制度,加计扣除研究开发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主管部门对研发投入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设定了一些条件和程序,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规范性和可执行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