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但由于主客观方面原因,有待改进和提高的地方还很多。一认识问题。部分基层单位和部门甚至个别领导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不同程度存在以下一些消极模糊的认识:一是思想上厌倦松懈。认为普法工作抓了这么多年,法制宣传效果不大。二是工作上敷衍应付。认为普法工作是司法行政部门的事情。二体制问题。上级一直强调普法工作基层党委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能,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应该是党委的一个综合协调部门。但目前基层设在司法所,变成了司法所代替了普法办,使少数领导认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无足轻重、可有可无。三动力问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缺乏必要的动力,使许多工作流于形式,没有创新和发展。主要原因在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并不立竿见影,而是潜移默化的,这就使一些追求短期效应和政绩的领导对此不感兴趣。三、“七五”普法工作的对策鉴于当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为了全面实现“七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推动工作创新和发展,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努力。一构建普法教育组织保障机制。首先要从法律制度上确立组
f织保障机制。目前,绝大多数单位都有普法的组织机构,但工作推进力不大,要使普法教育的质量上得去,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并赋予一定的职能和权限,这样才有动力去开展各项工作。二构建普法教育资源整合机制。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不沟通、开展工作单打一的现象比较普遍。法治宣传教育是所有人任务,必须在街道的领导下,协同各方力量共同努力,严格落实、积极参与、责无旁贷。只有这样,才能发动一切力量开展普法工作,才能杜绝法制宣传教育盲区和盲点,促进全民素质的整体提高。2016年工作在街道和上级领导的领导下,有序开展,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接下来的一年里,吸取全年工作的经验教训,弥补不足,创新工作,争取工作更近一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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