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6KV永星新型建材变电所新建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本溪永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乙方:沈阳电业局电气安装公司
f第一部分协议书
甲方:本溪建材有限公司乙方:沈电气安装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电力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电所新建工程2、工程地点:市方公司3、工程内容:66KV变电站、变电所的线路工程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承包范围乙方按工程审定的初步设计内容完成施工图设计、全部主体和附属工程的施工、生产准备、启动调试、直到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项目总承包(详见附件:6电所新建工程承包项目表)。6、签订地点:辽宁二、合同工期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0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三、质量标准
以国家颁布的施工及验收规程、规范和设计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为依据,要求竣工验收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为100,优良率:安装工程为:85,土建工程为75。
f四、合同价款和支付方式
41、工程总造价(含税):¥0000元(大写:壹佰元整)。工程造价依据为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6变电所新建工程预算书》。
42、付款方式:
421、首期付款40:甲方在乙方施工设备及施工人员全部进场后,即首次
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40,款项合计¥元;
422、二次付款30:甲方在乙方的工程进度完成50时,即向乙方支付工
程总造价的30,款项合计¥元;
423、工程验收款25:甲方在乙方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乙方为甲方提
供工程总造价的全额发票及完整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后,随即向乙方支付工程
总造价的25,款项合计¥元;
424、工程质保金5甲方在乙方工程完工并投入使用半年后,在确认工程
质量达标后,即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的5。
43、价格说明:本合同单价为一次性包死价格,合同生效后,本单价不因市场
变化等原因而变化。
第二部分通用条款
第一章双方一般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甲方代表
甲方派出代表
在施工现场代行甲方在合同中约定的部分职责,如隐蔽工
程和中间检查验收,负责日常施工的管理、协调、工程质量的监督并及时处理解决
现场存在的问题。。
第二条乙方代表
f乙方委派驻施工现场代表
,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并且按照要求行使合
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严格
按安全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施工。
第三条甲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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