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道德和信息安全
道德是一定社会调整人们相互关系以及人与社会关系的一种行为规范。人总是处在一定的道德关系中,人的行为的是非善恶带有强烈的道德标记,成为一种抽象而十分明显的力量,给人带来巨大的约束力。它与法律不同,法律是由立法机关制定,由国家政权强制执行的行为规范,而道德是通过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形成一定的信念、习惯和传统而发生作用,通常用善与恶,正义与非正义、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道德标准来评价人们的行为和调整人们的关系。中华民族一直有着良好的道德风尚,道德在信息社会里同样存在,我们称之为信息道德。信息道德是指在信息领域中用以规范人们相互关系的思想观念与行为准则。80年代中后期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对信息道德的讨论越来越多。信息道德教育是信息时代的必然产物,是传统德育在现代信息技术环境领域的延伸。美国、英国等一些信息化程度较高的国家先后制定一些从事或使用信息的伦理道德规范。我国也越来越重视信息道德的建设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我们在新时期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提出新的发展方向和战略要求。只有清楚信息道德的内容,它在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它将来的走向,才能更好地在信息时代致力于进行道德建设。
一、信息道德的内容
由于信息活动的普遍性,信息职业领域的广泛性及信息生产者与信息使用者界定的模糊性(通常情况下,信息生产者也是信息使用者),信息道德的内容显得很难界定。我们这里将从信息生产者,信息服务者以及信息使用者三个方面探讨信息道德的内容。1信息生产者的道德规范。信息是整个信息活动的基础,没有信息的生产,整个信息的活动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在一个以信息为生存支柱的社会里,信息生产者的道德控制意义重大,如果信息生产者内心没有崇高的道德目标和正确的道德观念,生产的信息在数量上和质量上就很难保证,从而影响人类对信息的吸收,阻碍社会的进步。信息生产者的道德应包括以下内容:(1)社会利益第一。信息生产者应本着对社会正义和进步的责任感,尊重客观事实,反映客观规律,不弄虚作假、故弄玄虚、哗众取宠。以提高大众知识水平为宗旨,抵制错误信息,不提供误导信息,遵守国家法律等。(2)为社会和人类作贡献。对于自己的发明、专利、技巧、手艺,信息生产者有使它尽早得到利用,以造福人类的义务。为了维护自身利益,道义上和法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