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高危药品管理”等制度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按照医院“二甲”复评的要求,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
治疗学委员会对我院“高危药品管理”等制度进行了修订,现公布如下:
高危药品管理制度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其特点是出现的差错可能不常见,而一旦发生则后果非常严重。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为了切实加强高危药品管理,参照国家高危药品分级管理推荐目录(2012年3月第1稿),结合我院用药实际情况,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通过制定高危药品管理制度和目录。
一、高危险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及细胞毒化药品等,具体品种见附录。
二、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
三、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白底黑字警示牌提醒药学人员和临床医护人员注意。
四、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f五、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发放准确无误。
六、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保持安全有效,指导临床医务人员合理使用高危药物。
七、定期和临床医护人员沟通,加强高危险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并定期总结汇总,及时反馈给临床医护人员。
八、新引进的高危药品要经过药事管理与治疗学委员会的充分论证,引进后及时将药品的信息告知临床,指导临床合理用药和确保用药安全。
高危药品临床使用管理办法及流程
(一)高危药品定义美国药品安全使用协会ISMP对高危药品highalertmedicatio
s定义为:由于使用错误而可能对病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药品,虽然错误使用这些药品不会比其他药品常见,但其后果却严重得多。临床上一般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肌松药及细胞毒药品等。(二)高危药品的贮存与保管1、药品调剂室高危险药品需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他药品混合存放。护理单元需设高危药品专柜放置,且远离其他普通药品存放药柜。
f2、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药柜)应标识醒目,设置全院统一的警示标志。
3、高危药品实行专人管理。调剂室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高危药品的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上架高危药
品的养护、清点等工作。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单元高危药品的管理,保证用药安全;护理单元高危药品实行定量管理,每日核对,严格交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