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外聘兼职教师是我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适应日渐扩大的招生规模及学科、专业结构调整,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规范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工作,特制订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办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一)具有良好的师德,较强的敬业精神。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熟悉高等教育的教学方法。(二)具有中级(含)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含)以上学位,专业知识水平较高,能胜任所讲授的课程或毕业设计(论文)的指导工作。(三)原则上应具有高校教师任职资格证书,特殊专业或设计指导类课程可适当放宽。(四)身体健康,精力充沛,能完成教学任务。二、外聘兼职教师的聘用程序(一)各院(部)根据教学安排的实际需要,每学期安排教学任务时提出拟聘外聘兼职教师计划,并在排课前确定下学期拟聘外聘兼职教师及承担的课程,并填写在任务书中报教务处排课。(二)对符合我校外聘兼职教师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应聘教师,各院(部)负责以试讲、面试等方式进行初审。审核基本资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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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历证书(学历、学位证书)。2.职称证书(专业职称及技术职称)。3.身份证。4.在读研究生需研究生学生证及在读证明。以上证件由聘任学院验证原件,保存其复印件。由学院填写《学院外聘兼职教师审批表》一式二份,一份报教务处存档备案,份与上述三证件复印件一起交学院存档。(三)经学校批准的外聘兼职教师,签定《西安海棠职业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聘用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分别由学院、教务处、本人留存。(四)特殊情况,各院(部)在可告知教务处并经主管处长同意后,先试聘外聘兼职教师上课,然后再办理相关手续三、外聘兼职教师的管理(一)外聘兼职教师管理实行各聘任院(部)和教务处双重管理。(二)各院(部)按统一的要求建立起本院(部)外聘兼职教师档案。教务处汇总并建立全校外聘兼职教师档案库。(三)教学院(部)应注意建立相对稳定的外聘兼职教师队伍,对连续被聘任为我校外聘兼职教师,且教学效果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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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的外聘兼职教师,各教学院(部)可提出报告经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准,可特聘为我校客座教师。
(四)各院(部)每学期召开一次外聘兼职教师工作会议,了解外聘兼职教师的教学情况,通报学校教学信息.总结教学工作。
(五)教务处具体负责对外聘兼职教师的日常管理工作。并做好和其他教师之间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