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六日(此件公开发布)为做好“十二五”时期的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浙委〔2010〕64号)和《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特制定本规划。一、现实基础与面临的形势(一)现实基础。“十一五”时期,我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施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深入推进生态省建设,扎实开展“811”环境污染整治行动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认真实施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污染减排任务超额完成。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678万吨,比2005年累计削减2116;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为487万吨,比2005年累计削减1815。两项指标均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一五”污染减排任务。生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2010年全省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647,比2005年提高169个百分点;八大水系、运河和主要湖库地表水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达743,比2005年提高94个百分点,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在86984之间。11全省生态环境综合指数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前列。环保能力建设迈上新台阶。率先实现县县有污水处理厂,率先推进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已覆盖467个建制镇。城镇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日臻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加快建设。环保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环境科技创新平台和创新载体建设扎实推进,环保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站和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率先建成。生态示范创建广泛开展。到2010年,全省已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县1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43个、国家环保模范城市7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238个、省级环保模范城市7个、省级生态县30个、省级生态乡镇835个;累计建成省级绿色学校1095家、省级绿色社区538个、省级生态环境教育示范基地95个。制度政策创新不断深化。率先编制实施县以上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率先实行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目标管理考核,全面推进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探索实行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绿色贸易、绿色采购等绿色经济政策。“十一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