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财务管理制度
学生会财务属学生会集体所有,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开展活动和学生会本身的办公开支。经费使用应作到认真预算、妥善保管、规范结帐。具体细节如下:一、内部管理制度1、学生会全部资金(包括团委拨款、活动收入、赞助金等),由主管财务副主席统一管理。所有支出款项由副主席统一调拨。2、各部设立本部帐户,并由部长负责记帐、报帐,接受主席团的随时检查。3、主管财务的副主席应每次活动结束后总结财务收支情况,交主席团会议审议。活动后财务清单向学生会内外公布,并由主席和监督委员会负责人共同签字,以加强各方面的监督。任何人不得虚报、假报、借报票据。票据填写需属实准确、工整。二、财务预算制度1、活动预算需与活动规划方案一并提交主席团预审,审核通过后再由负责部门与实践部一起制定寻求赞助策划书,策划书中的预算可按活动的最大效果所需费用计算。2、递交主席团审核的预算需详细分类列明所需费用及用途,本着详尽、务实、用到实处的原则,要有充分的市场依据。3、寻求赞助的预算计划要本着简明、条理、有备无患的原则,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力求完善。三、财务结算制度1、活动结算必须在本次活动结束后三天内递交主席团,主席团根据实际情况递交院部审批。
f2、所有结算项目要本着与预算申报项目相吻合的原则,详实、条理的分门别类列出。3、所有申报单据必须为中国税务局发行的国税或地税发票(校内流通单据除外)。发票应写清明细,报帐时发票背面注明详细用途和经手人。如有特殊情况只能用收据报帐时,需有主席亲笔签名。4、活动经费属于学生会公有财产,经费使应本着节约的原,任何人不是私自扣留、处置,如有违反,视情节予以处罚。5、对于与社会企业合作必须有详细合同,所有赞助合同一律由主席签字方可生效。赞助资金和物品统一由办公室调配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使用上述资金。
学生会档案管理制度
为确保院初等教育学院学生会工作规范、高效、有序的进行,为以后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特制定条例如下:一、档案管理范围1各级文件、例会材料等;2各年级学生的档案材料(包括各班素质评价成绩汇总表、学生素质评价表、优秀学生奖学金审批表、三好学生审批表、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先进班级审批表、优秀团员审批表、优秀学生团干部审批表、先进团支部登记表等);3学生会干部履历表,各班班委履历表,党员履历表等;4学生会各部门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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